農殘新國標即將實施,81種新增農藥需謹慎使用
2021年3月3日,農業(yè)農村部、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市場監(jiān)管總局三部委聯(lián)合發(fā)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規(guī)定2,4-滴等564種農藥在376種(類)食品中10092項殘留限量標準,該標準將于9月3日正式實施,代替GB 2763-2019。
GB 2763是目前我國統(tǒng)一規(guī)定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最大殘留限量標準是開展農藥安全性評價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的技術評判依據(jù),是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護公民身體健康、保障糧食安全的重要措施。
農藥殘留是消費者最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之一,我們應正視農藥殘留的客觀存在,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管理其危害風險。
新標準的四大特點:
1. 農藥品種和限量標準數(shù)量大幅增加
農藥品種達564個,包括我國批準登記農藥428種、禁限用農藥49種、我國禁用農藥外的尚未登記農藥87種。新增農藥品種81個。其中,42種農藥已在我國批準登記,39種農藥尚未在我國取得登記。
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突破1萬項,達10092項,覆蓋13大類農產品。新增限量標準2985項。其中蔬菜、水果的限量標準數(shù)量增長明顯,分別增加了966項和611項,分別占新標準新增限量總數(shù)的32.0%和24.4%;食品組限量1453項,占新增限量總數(shù)的48.68%,市場監(jiān)測覆蓋面更寬。
2. 高風險的禁限用農藥監(jiān)管更加嚴格
新標準重點突出高風險的禁限用農藥監(jiān)管,按照檢測方法進行準確定性和定量測定的最低水平來設定限量。規(guī)定了甲胺磷等29種禁用農藥792項限量標準;規(guī)定了氧樂果等20種限用農藥345項限量標準;修訂了胺苯磺隆等16種禁限用農藥的限量值,實現(xiàn)了12類植物源性農產品的全覆蓋。
3. 蔬菜等特色小宗作物的限量標準顯著增加
新標準結合實際生產用藥需求,多措并舉推動特色小宗作物的農藥登記和標準制定。針對社會關注度高的蔬菜、水果等鮮食農產品,制修訂了5766項殘留限量,占目前限量總數(shù)的57.1%。新增阿維菌素等67種農藥在人參、楊梅、枸杞等特色小宗作物上589項限量。
4. 配套檢測方法標準加快完善
2021版對同一農藥、同類基質推薦了多個檢測方法,并指出可以在配套檢測方法中選擇滿足檢測要求的方法進行檢測,這明確了檢測機構應針對農藥(含代謝物)和基質從推薦配套檢測方法中確認并選擇適用的檢測方法。
同時,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部分提到“在本標準發(fā)布后,新發(fā)布實施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 23200系列同樣適用于相應參數(shù)的檢測”,是指在GB 2763-2021之后發(fā)布的農藥殘留檢測方法GB 23200系列,即使在GB 2763-2021文本中未列出,也可以作為相應農藥和食品的配套檢測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建立配套檢測方法的動態(tài)機制,僅適用于GB 23200系列方法標準。該項說明明確了銜接機制,提高了新制定農藥殘留檢測方法標準應用的時效性。
如何有效執(zhí)行新標準?
對于農業(yè)生產者,在新標準實施后,應注意科學選藥,合理用藥。因新標準的農藥品種增加81種,農業(yè)生產者應重點注意新增農藥限量要求,在用藥選擇上,應按照新標準要求,科學選藥。此外,新標準中有很多農藥品種的限量值降低,生產者在用藥時,應嚴控用藥量,合理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