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發(fā)布關于家電類產品及EMC諧波的三項標準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騷擾要求標準EN/IEC 55014-1:2021與抗干擾標準EN/IEC 55014-2:2021、每相輸入電流小于等于16A的設備諧波電流發(fā)射限值標準EN/IEC 61000-3-2:2019+A1:2021目前均已在歐盟官網公布。
EN/IEC 55014-1:2021于2021年9月26日起可以正式使用,于2023年10月12日強制實施(同時現行版本2017+A11:2020將會到期);
EN/IEC 55014-2:2021于2021年9月26日起正式使用,于2023年10月5日強制實施(同時現行版本2015將會到期);
EN/IEC 61000-3-2:2019+A1:2021于2021年10月9日可正式使用,于2024年4月9日強制實施(同時現行版本2019將會到期)。
新版本的主要變化如下:
EN/IEC 55014-1:2021:
1、擴大輻射測量頻率范圍至1GHz以上;
2、修訂一般測試條件及增加新的特定測試條件(例如機器人設備);
3、介紹使用感應電能傳輸技術的設備的附加要求;
4、從標準正文中刪除基于統(tǒng)計評價的符合性要求;
5、修訂喀嚦聲(Click)分析,修訂了對觀察時間的測定和上四分位法在不同類型的喀嚦聲分析儀中的應用。
EN/IEC 55014-2:2021:
1、擴大輻射抗擾度的測量頻率范圍至1GHz以上;
2、器具分類的修訂;
3、修訂一般測試條件及增加新的特定測試條件(例如機器人設備);
4、澄清適用于具有無線電功能的設備的要求;
5、增加有線網絡端口的要求;
6、修訂定義并增加新定義;
7、刪除涉及統(tǒng)計評定的要求。
EN/IEC 61000-3-2:2019+A1:2021:
1、修正術語以及相關測試的部分描述;
2、測試內容無變更。